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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底线红线!2025农村用地建房,“4严禁”“6不得”

发布时间:2025-02-07 09:25:11    浏览次数:    作者:徽派建筑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建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用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国家明确提出了2025年农村用地建房的“4严禁”和“6不得”政策。

  4严禁

  1.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具有较强的身份属性,仅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且符合分户条件的村民可申请使用。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和住房,也不能以合作建房的形式变相获取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即使是同一集体内部的宅基地转让,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受让人须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确保“一户一宅”政策的落实。



  2.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为了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国家明确禁止城镇居民下乡购买宅基地和住房。这一规定旨在防止非法交易和土地滥用,保护农村宅基地制度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3.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针对一些城镇居民在农村违规建造或购买的住房,国家将禁止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以规范确权登记行为,确保农村宅基地的合理规范使用。

  4.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为了防止非农村户籍人员占用农村宅基地资源,国家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这一规定旨在保护耕地资源和维护国家耕地红线,防止大量耕地被转变为建设用地。

  6不得

  1.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国家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进行,不得因特殊身份或资格而给予特殊待遇。

  2.不得超面积占地。农村村民建房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进行,不得超面积占地,以节约集约用地,避免资源浪费。

  3.不得超规模建房。除了面积限制外,农村建房还必须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不得超规模建房,以确保村庄规划的合理性和整体性。

  4.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国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禁止以任何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或强迫农民搬迁上楼。

  5.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对于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国家将依法予以保护,不得违法收回。

  6.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国家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但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以确保农民的居住权和财产权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国家明确提出的“4严禁”和“6不得”政策,旨在规范农村用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