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与公示
首先,符合条件的村民需以户为单位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经村民事务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报村委会审查。
二、审查与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重点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包括原住宅情况、家庭成员信息是否属实,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等。符合条件的,将联系自然资源所进行初步勘查,确认拟申请宅基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符合要求的,签署意见并报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服务中心受理。
三、测绘与勘查
服务中心受理后,将联系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测绘工作,绘制出红线图、宗地图等相关材料,并交由自然资源部门审核确定地类。随后,服务中心组织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建办)、自然资源所和村委会、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核查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拍照核对。
四、审批与放线
勘查无误后,乡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自然资源所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需向服务中心申请打桩放线,确定用地面积、四至等。
五、监管与施工
建房过程中,服务中心将安排人员巡查监管,确保施工按照所提交的设计图进行。如发现不按照设计图施工的,将责令整改;对不按设计图施工并竣工的农房,服务中心不予验收。
六、竣工验收
竣工后,建房人需在2个月内向服务中心申请竣工验收。服务中心将组织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建办)、自然资源所和村委会、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人员到实地验收,检查建房位置、用地面积、建筑层数、风貌管控要素等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的,将退回履约保证金,并出具相关验收意见和验收表。
七、验收细节
在验收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细节:
结构检查:核实房屋结构是否与原设计图纸相符,墙体、地面、天花板等是否坚固无裂缝。
墙面与地面:检查墙面平整度,利用2米靠尺测量,误差应在正负3毫米以内;地面需检查是否平整,瓷砖铺贴是否牢固。
水电检查:进行水管打压测试,确保无漏水现象;逐一测试插座,确保每个插座都能正常使用。
卫生间验收:检查排风口是否畅通,地漏设置是否合理,多次冲水测试排水是否顺畅。
木器与瓷砖:嗅闻木制品是否有刺激性气味,用小锤轻敲瓷砖检查空鼓现象。
八、登记发证
验收合格后,建房申请人可持建房批准手续和验收合格的相关文件,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完成整个建房验收流程。
农村宅基地建房验收流程复杂且重要,每一步都需严格执行,以确保房屋质量和居住安全。希望以上介绍能帮助广大村民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建房验收流程。